10月20日,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与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揭牌成立全省首家“破产检察监督研究基地”。该基地旨在推动破产检察监督领域的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并培养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检察监督人才,为湖南省破产检察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
揭牌仪式上,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继军,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刘兴树,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志凌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破产检察监督研究基地的合作协议》。怀化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法学会及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段志凌指出,破产检察监督作为一个尚待深入探索的领域,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他表示,应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践需求,通过检校合作提升研究实效。重点关注破产程序中虚增债权、稀释债权以逃避债务,以及虚假诉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等问题。他表示,希望借助高校的理论研究优势,从怀化地区的实际案例中提炼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形成“实践出题、理论答题、制度解题”的研究闭环。此外,还需研究破产检察监督如何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升破产案件监督的精准性,助力具有经营前景的企业或资产实现重整和存续,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杜继军表示,研究基地的设立是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一次尝试,也是高校与司法机关协同服务法治建设的举措之一。他希望将基地建设成为在破产检察监督领域具有影响力的研究平台和智库,聚焦监督中的重点问题,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互动,形成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并共同培养兼具理论与实务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刘兴树认为,当前存在利用破产程序逃避债务、侵占财产等问题,破产检察监督有助于维护国家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他希望研究基地能够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破产检察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据悉,近年来,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将破产检察监督列为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之一,积极进行实践探索,通过办理一批复杂案件,着力纠正“假破产、真逃债”等问题。结合办案实践,该院提炼出破产监督中的十大问题及相关修法建议,已层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部分内容已获得认可,初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监督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