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选拔和培育德才兼备、具有突出创新能力或专项特长的优秀学生,校友企业广州腾龙健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设立腾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以下简称“腾龙基金”)。根据《湖南师范大学腾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章程》及管理实施办法,现启动2026年度腾龙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标准
1.“腾龙基金”以项目资助形式选拔和培育拔尖创新人才,项目分为科学研究型和其他类型。
(1)科学研究型
项目以申请人所在专业与学科为背景开展科学研究,研究内容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同时,项目需注重将申请人培养成为具有扎实学术功底、具备交叉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具有爱国情怀和宏大愿景、能将个人理想熔铸于国家需求的拔尖创新人才。本类型项目立项数量不低于本年度总立项数量的80%,其中,理工类项目不低于该类型项目的70%。
(2)其他类型
除上述科学研究型外,设置创新创业型、特殊专项型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当年总立项数量的20%。
创新创业型,项目已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获省赛金奖或国赛铜奖以上奖励。并已开展市场运营,具备独特的商业模式、坚实的技术基础、广阔的应用前景、强劲的市场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就业带动效应。同时,项目需注重将申请人培养成为具备创新能力和广阔视野、具有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和爱国情怀、能够推动社会进步的拔尖创新人才。
特殊专项型,指在某一专项领域中展现出特殊才能及优异表现,通过培育,可在全国乃至国际顶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某一领域中产生广泛影响,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和增添良好声誉。同时,项目需注重进一步对申请人特殊才能的培养,培养具备拔尖才能、创新能力和爱国情怀的拔尖创新人才。
2.项目选题由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自行确定,选题方向可与申请人已承担的其他类别资助项目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须注意避免与已获资助项目的研究内容实质性重复,严禁使用同一项目书进行重复申报。
3.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资助标准一般为3-6万元/项,特别有潜力的项目可提高资助标准,最多不超过8万元/项。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1.凡在校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奉献精神和社会服务意识,在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或某一专项领域有特殊才能及优异表现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本科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及以上可申报“腾龙基金”本科生项目;
(2)已达到推免条件且愿意保送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本校本科生在三年级第二学期(学制为五年的本科专业为四年级第二学期)和我校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一年级和二年级可申报“腾龙基金”硕士生项目;
(3)在读博士研究生在一至二年级可申报“腾龙基金”博士生项目。
(4)同一个学生在本、硕、博不同阶段符合申报条件,在无在研的“腾龙基金”项目的前提下可连续申请项目资助。
2.申报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有品德作风问题者;
(2)受到违纪处分或违法处理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以及成果报道等,均应标注“湖南师范大学腾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英文:Tenglong Innovative Talent Fund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和项目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流程
1.学院推荐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需取得该领域科研水平较高或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推荐并同意担任全过程导师。项目要求以项目负责人独立主持为主,导师提供指导咨询为辅。每位导师限指导一个在研的“腾龙基金”项目。
(2)各二级学院对所属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评,并按排序向学校推荐。每个文科类学院限申报1项,每个理科类学院(含医学部)限申报3项。世承书院各专业的学生依托专业对应的二级学院参加初审初评和推荐。
(3)秘书处协同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分类型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复评。其中,本科生科学研究型项目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研究生科学研究型项目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其他类型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负责。
2.高层次人才推荐
由我校两院院士、欧洲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限申报本科生项目),鼓励推荐具有原始创新思维和培养潜力的优秀本科生。每位高层次人才限推荐一个项目,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推荐项目不占用学院推荐指标,由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形式审查和复评。
3.秘书处汇总通过的复评项目提交评审委员会,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答辩资料(另行通知),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集中评审。
四、时间安排
1. 项目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提交学院(学部);6月11日前,各学院(学部)完成初审初评,将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含学院推荐项目和高层次人才推荐项目)和项目申请书,依据申报对象和项目类型将电子版和1份纸质版分别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如本学院推荐的项目涵盖多个类别,需将汇总表和各类别项目申请书分别报送至相应牵头单位。
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李漓,联系方式:0731-88872275,邮箱:jwcksk@hunn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教务处216办公室;
研究生院联系人:宋雪梅,联系方式:0731-88873096,邮箱:401423408@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研究生院103办公室;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彭智辉,联系方式:0731-88872014,邮箱:scb@hunn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桃子湖双创基地创新创业学院103办公室;
秘书处联系人:汤陈宸0731-88872133,刘自然18975131845
2. 6月15日前,各牵头单位分别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形式审查和项目复评。
3. 6月中下旬,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并公布立项名单;项目负责人按后续通知要求报送项目任务书。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腾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2.2026年度湖南师范大学“腾龙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湖南师范大学腾龙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编辑:龚怡
责编:黄依依
审核:周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