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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标志性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5-04-16 09:15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   作者:党委宣传部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标志性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省委宣传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标志性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工作,现转发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宣传部关于深化理论研究宣传阐释的部署要求,坚持正确方向,树立鲜明导向,遵循学术规律,鼓励大胆探索,倡导优良文风,突出体系化学理化,以成果质量和宣传实效为中心。

二、认定范围

2024年度湖南省标志性理论成果的认定范围为:本年度,湖南省内个人或集体编撰、创作并正式出版的理论著作和通俗理论读物;全国性重大会议论文;在全国性重要报刊和省内主要报刊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理论宣传类广播电视网络作品。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咨询建议和智库研究成果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三、申报条件

(一)前提条件

申报的成果必须聚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这个首要政治任务,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从学理层面、学科视角开展深入研究阐释,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出具有学理价值的理论分析,对思想理论领域热点问题作出具有说服力吸引力的宣传解读,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较好文风和较大社会影响力。

申报的成果应当是湖南省内个人或集体的创作成果,合作成果应当由我省个人或集体为第一署名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我省教学科研相关单位。申报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署名人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

(二)具体条件

1.理论著作类:入选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理论著作或重点教材。

2.通俗读物类:入选全国优秀通俗理论读物、优秀社科普及读物,以及社会影响好、发行量在3万册以上的通俗理论读物。

3.会议论文类:入选由中央宣传部或中央宣传部理论局举办的全国性重大理论研讨会的论文。

4.理论文章类:入选中央宣传部“期刊主题宣传好文章”的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求是》发表的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理论文章(3000字以上),在《红旗文稿》发表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理论文章;以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及基地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和《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发表的理论文章,其中在《人民日报》《求是》发表的需1500字以上,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需2000字以上,在《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发表的需5000字以上。

5.学术论文类:在《中国社会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主要学科领域顶级期刊(指《马克思主义研究》《文学评论》《历史研究》《哲学研究》《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教育研究》《民族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6.调研报告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的调研报告;在《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发表的5000字以上并产生较大影响(或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高质量调研报告。

7.广播电视网络作品类: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推荐或入选其组织的展播展演、创新创优等项目的理论专题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理论节目、理论短视频等。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4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进行汇总、把关,并于4月24日前将《2024年度湖南省标志性理论成果申请表》,与成果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至宣传部理论教育科106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学校宣传部工作邮箱。

工作联系人:吴乐、李倩;电话:0731-88872386;邮箱:dwxcb@hunnu.edu.cn。

附件:

1.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印发《湖南省标志性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的通知.pdf

2.2024年度湖南省标志性理论成果申请表.docx

3.2024年度湖南省标志性理论成果汇总表.docx

宣传部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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