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办公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举行音乐学、地理科学师范类专业第三级认证现场考查联合认证专家组见面会、反馈会的通知

2023-11-22 15:40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   作者: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安排,我校音乐学、地理科学专业于近日接受师范类专业第三级认证专家组进校现场考查。现将联合认证专家组见面会、反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面会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

会议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参会人员:

1.校领导;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友总会、校团委、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教务处(评建办)、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信息化中心、图书馆、基础教育发展中心、美育研究与发展中心、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音乐学院党政班子全体成员,音乐学专业负责人及全体专任教师;

4.地理科学学院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地理科学专业负责人及全体专任教师。

5.已通过师范类第二级认证专业的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及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等。

二、反馈会

(一)音乐学专业反馈会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00

会议地点:和乐楼108报告厅

参会人员:

1.校领导;

2.教务处(评建办)相关负责人;

3.音乐学院党政班子全体成员,音乐学专业负责人及全体专任教师;

4.美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及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等。

(二)地理科学专业反馈会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00

会议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参会人员:

1.校领导;

2.教务处(评建办)相关负责人;

3.地理科学学院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地理科学专业负责人及全体专任教师;

4.汉语言文学、化学、历史学、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学、学前教育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及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等。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教学任务等特殊安排,请在11月23日(星期四)12:00前(见面会),11月24日(星期五)12:00前(反馈会)向教务处(评建办)递交请假说明,并委派相关人员参会。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入场后按指示牌就坐,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联系人:向麟,88872119。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分享到: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一校一书”阅读推广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2023年11月校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