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2018-10-24 11:19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 作者:保卫处 点击:
以下车辆由于长期停放且无任何联系方式,为了维护校园交通环境,请下列车辆车主在本通告下发3日内自行将车辆移走,逾期者我处将联合交管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请予以理解并配合。
湘AC3032(红楼前坪)、湘AF0526(红楼前坪)、湘AEE729(木兰楼食堂后侧)、湘AA6L27(幼儿园前门下坡)、桂F11155(江边田径场)、湘AC7709(茶山村1栋前)、无牌越野车(田径场东侧入口)。
湖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2018年10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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