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等师范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成立于1987年5月24日,1992年10月12日,更名为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湖南中心”)。湖南中心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内,隶属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师范大学领导。
湖南中心按正处级机构独立建制,设兼职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2名。主任由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兼任,主任和专职副主任人选征得省教育厅同意后,由湖南师范大学任免。根据工作需要,省教育厅可安排有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兼任中心副主任职务。湖南中心下设办公室、培训部、信息咨询部和编辑部。
按原国家教委及省教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湖南中心具有高校教师培训、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和信息交流等方面的职能。湖南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省教育厅和湖南师范大学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高校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开拓创新,开展了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师资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了“单科进修班”、“专题研讨、讲习班”、“研究生主要课程函授进修班”、“国内访问学者”、“省内研究学者”、“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出国人员WSK英语培训班”、“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计算机培训班”、“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英语培训班”等,为全省各高校共培训教师10948人次,为社会培养急需人才400余人次。
各类进修教师从招生录取到结业证书的颁发,从教学管理到学籍管理,均有完备的规章制度。执行制度严格,力求管理科学、规范,确保了进修结业证的“含金量”。
为了加强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工作,十三年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15个文件,省教育厅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亲自带领中心的同志下到高校调研,规划全省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师培经费由原来的每年50万元增至70万元。
在省教育厅和湖南师大的支持下,湖南中心的办公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十三年来,湖南省教育厅下拨湖南中心办公费50万元,设备费41 万多元,添置了计算机、打印机、数码速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照相机、空调等设备,图书资料500余册。湖南师大提供办公室、机房、资料室、会议室等用房面积160平方米。良好的办公条件加快了湖南中心办公现代化进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湖南中心一建立,就特别注重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与较高水准的干部队伍建设,学习、研究并重,较好地适应了工作要求,以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为基础,又以严格执行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实施目标管理、法规管理、民主管理,使湖南中心的管理工作进入了全国的先进行列――98年被评为全国六个先进省级中心之一。
展望未来,任重而道远,湖南中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奋斗,开拓创新,为在21世纪继续保持全国一流省级中心光荣称号再创佳绩。